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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2年度烟台市科技发展计划的通知

Date:2012-03-22  Browse No.:7451

各有关企业:
 
  2012年度烟台市科技发展计划现已开始受理,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本通知的要求,登陆烟台市科技局网站下载申报软件,并将导出的上报材料于12月20日前上报高新区科技局,逾期不予受理。具体注意事项如下: 
  1、各单位按照《2012年烟台市科学技术发展计划指南》组织项目申报。 
  2、高新区科技局将根据申报项目情况,择优上报。 
  3、积极支持创新能力强的企业从事技术创新活动,对拥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企业国家重 点实验室以及省院士工作站、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的企业,可通过我局单独申报1项。 
  4、申报市科技发展计划的企业,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必须达到规定比例(一般企业1%,重点企业3%,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),否则不予受理。 
  5、突出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地位,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项目将予以优先安排。 
  6、对科技人员涉及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以及骗取科技项目和经费等行为,一经查处,取消直接责任人5年的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和科学技术奖励资格。 
  7、项目申报单位名称必须与银行开户名称一致,如单位名称发生变化,要及时报告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。 
  8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除网上申报外,需提交企业与国外公司签署的合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,并加盖单位公章。有密级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禁止网上申报,企业可直接与市科技局国际科技合作科联系。 
  如有不明事宜,请与烟台高新区科技局业务科联系。 
  联系人:王明泽 王辉 
  联系电话:0535-6922083
 
  附件:2012年烟台市科学技术发展计划指南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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